■本报记者 连蒙
“曾经因双亲离世陷入监护困境的3个孩子,如今已在司法与亲情的双重守护下,重拾昔日的欢笑。”6月6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佳弥感慨地说。
近日,琼山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办结一起特殊的指定监护人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通过谈心谈话、基层调查、部门联动,依法确定合适监护人。结案后还定期回访,联动多部门落实帮扶政策,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以温情司法为失去双亲的3名未成年人筑牢权益保护屏障。
受理案件
3名未成年人即将有新归宿
4月16日,琼山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指定监护权纠纷案。
案件当事人张某康(13岁)、张某颖(11岁)和张某彤(6岁)系同胞兄妹。2023年9月,他们的父亲因病离世,2024年11月,母亲也患重病去世,让整个家庭雪上加霜。
据了解,双亲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爷爷奶奶成为3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可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没能力抚养3个孙子。而远在江西农村的外公外婆收入微薄,实在无力将孩子们接到身边照顾。在孩子们的父母离世后,大伯张某甲家的门一直向他们敞开着,3个孩子在这里感受到了从未间断的温暖与关怀。
经过家庭内部反复商议,3个孩子的大伯张某甲、大伯母王某甲郑重地向琼山法院递交了申请,希望成为3个孩子的合法监护人。
“这几个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和自己的亲生孩子没啥两样。”王某甲坚定地对该案承办法官刘佳弥说:“孩子们都要上学,我有本地户口,能给他们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我们接过来照顾他们,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一旁的张某甲默默点头。
当天,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接过这份沉甸甸的申请后,审判团队便迅速行动起来,走访社区、联系学校、与孩子谈心……
部门联动
共同筑牢护苗安全堡垒
当天,刘佳弥反复翻阅案件资料后,拨通了张某甲的电话:“张大哥,我想今天就去家里看看孩子们,方便吗?”得到肯定答复后,她迅速收拾好东西,带着书记员出发了。
刚走进张某甲家里,就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气。张某彤正趴在桌上画画,张某康和堂兄弟在帮大伯母摆碗筷,11岁的张某颖则在辅导妹妹写字。
刘佳弥把张某康和张某颖叫到一旁,温和地问:“如果以后一直跟着大伯、大伯母生活,你们愿意吗?”张某康有些腼腆地回答:“愿意。”张某颖稚嫩地点头:“大伯母每天都给我扎漂亮的辫子,还会在我害怕时抱着我。”这些质朴的话语,都被刘佳弥认真地记录了下来。
“这两口子不容易,宁愿让自己日子过得紧一些,也要让3个孩子吃好穿好。”邻居说起张某甲夫妇时满是敬佩。学校老师也反映3个孩子生活在大伯身边,一直都很开朗。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温暖的细节不断浮现,这让法官对申请人以及被监护人的现实情况有了更加详细的掌握。
5月6日,琼山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联合区妇联、区民政局等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围绕变更监护权、社会帮扶、诉后回访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一致同意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由张某甲、王某甲担任监护人。相关部门纷纷表示,将对3名未成年人予以政策帮扶,积极开展慰问回访,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这场跨部门的协作,不仅是一次简单的工作对接,更是一场温暖的接力。”琼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芸介绍,通过多部门联动,以“司法服务+社会协同”的模式,有效搭建起了多方协作的未成年人关爱网络,为3个孩子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安全堡垒。
诉后回访
法官为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为持续跟踪案件审理效果,琼山法院积极开展案后回访工作。5月21日的午后,张芸和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新、刘佳弥带着书包、文具,再次来到张某甲家里。
“孩子们的话不多,但看得出来很爱这个家,与堂哥堂姐也很亲密。”刘佳弥介绍,回访时他们与3名未成年人、张某甲、王某甲进行了详细的交谈。
“你们一对夫妻养5个孩子不容易,我们的帮扶会一直持续,后续若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交流过程中,刘佳弥向夫妻俩传达了法院的帮扶意愿。同时,以未成年子女教育为中心话题,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监护人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时刻关注孩子的成长。
“监护权既是权利又是法定义务。在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职的情况下,法院通过指定监护人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能够有效避免未成年人权益监管和保护的缺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效果。”杨新介绍,该案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变更无实际抚养能力的爷爷奶奶的监护资格,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赋予大伯父、大伯母监护人身份,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和社会秩序,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