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并迅速作出分工安排。
事发当天下午,袁静诗和执行局的同事便马不停蹄地上门走访,核实被查封房产的物业费缴纳情况和实际居住情况。另外一边,该院立案庭和民庭的同事也同步对执行异议材料进行审查、分类和研判。
在多重核实后,确定老人们早已支付全部房款并实际入住。此时,袁静诗想到被执行人在另一起案件中曾提及近期取得一栋楼的预售许可证,目前尚有多套未售房产。他灵机一动,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用这些未售房产进行置换,能否作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呢?
在袁静诗看来,单纯走异议程序时间长久,很多老人着急办证回家,后续可能会有突发情况,必须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为老人们的问题找到其他快速解决途径,而房产置换不失为一个好途径。
法官房产置换办法解难题
带着这个思路,袁静诗立刻行动起来,召集该案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会谈,提出用已竣工但未出售的其他楼栋房产与此批已有实际购房者的房产进行置换。
会谈中,面对袁静诗提出的意见,一开始申请执行人坚决不同意。申请执行人对这些房产的实际情况不清楚,担心会因此影响自己执行权益的兑现。
面对申请执行人的顾虑,袁静诗没有打退堂鼓,随即拿出了前期调查的多份资料,包括已查封房产由案外人购买居住的证明,以及拟用于置换的未售房产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情况,逐一为申请执行人打消顾虑。在经历了反复多轮的沟通和协商后,袁静诗终于做通了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这一置换方案终于得以成功实施。
快速完成置换查封后,袁静诗第一时间解除了先前查封的房产,并将这一好消息告知了老人。收到法院的解除通知书,老人们怀着忐忑的心情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求证。当确认自己购买的房产确实已经解封时,他们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于是便有了开头的温馨一幕。
办理该案对袁静诗来说,最大的收获和体会就是深刻认识到“群众身边无小事”。“为老百姓办好事、办成事,哪怕只是分内工作,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都非常有成就感。法院的一个普通决定,在老百姓那里就是天大的事情。”在袁静诗看来,只有通过群众视角去发现问题、以感同身受处理问题,才能往“细”处深思、往“精”处做实,真正做到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