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4月9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货车司机肖某勇、符某委、陈某从广东装载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规运输进岛,分别被罚款1.2万元。
据了解,2024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新海港轮渡码头出口处检查,发现一辆货车载有大量塑料餐具。经清点,涉案的一次性塑料餐具944箱,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查,当事人陈某将上述塑料制品装车后,计划从湛江运至海南,但货车运行至海口新海港货车出口处被查获。经执法人员确定,涉案产品的货值合计20680元。
同一天,该局发现一辆货车载有大量塑料制品。经清点,运输的塑料制品共745箱,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查,当事人符某委将上述塑料制品装车后,计划从广州运至三亚,但货车运行至海口秀英港货车出口处被查获。执法人员依据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对该局支队《协助调查函》的回复函,确定涉案产品的价格,货值合计41669元。
2024年11月30日,该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新海港码头出口处检查,发现一辆货车载有大量塑料餐具。经清点,涉案的一次性塑料餐具479箱,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查,当事人肖某勇在广东佛山钢铁世界物流点,按照一名货主要求装载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运输到海南,其在海口市秀英新海码头出口处被执法人员查获。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将货物拉到指定仓库帮忙卸货,并配合联系货主出来接货,但一直无法联系上货主。执法人员依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该局支队《协助调查函》的回复函,确定涉案产品的价格,货值合计17405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上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分别对3名当事人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