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郝文磊 通讯员周玉莹)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燃气公司等单位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现场询问等方式,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重点查看燃气使用是否规范,燃气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以及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针对部分托管机构存在燃气管道老化、安装不规范、安全警示标识缺失等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责令相关机构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由相关部门跟进复查,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燃气安全无小事,校外托管机构作为校外学生聚集场所,必须严守安全底线。”每到一处,检查组都积极向托管机构人员宣传安全知识,强化托管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燃气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燃气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