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吴昊)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锦山法庭在判决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后,特意让并未列入案件被告的肇事司机母亲阿丽前往锦山法庭领取《家庭教育令》。
2024年3月,年仅15岁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某少年,擅自向他人租赁一辆汽车“耍帅”。当日下午,该少年驾驶该车在某银行门口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由于是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且在事故发生后未依规履行法定责任,文昌交警大队经调查认定,该少年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伤者将该少年及其父亲、车主一并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因该交通事故导致的各项人身损害费用。
在案件审理进程中,文昌法院法官经调查了解到,该少年的父母在数年前离异,此后孩子随其父亲共同生活。孩子的母亲阿丽离异后,便在外生活,疏于对孩子的教育。鉴于此情况,尽管此案原告并未将该名肇事少年的母亲阿丽列为共同被告,但法官在作出本案判决后,仍依职权制作了家庭教育令,并通知阿丽前往锦山法庭领取。
送达《家庭教育令》时,法官郑重叮嘱阿丽,即便其离婚,也不可忽视对孩子日常生活、思想动态及交友情况的关注,应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法治教育责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