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和个人获评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6件次,工作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县领导肯定批示6件次,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一周一品”优秀检察新媒体作品展播案例,1件案例被评为“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14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2024年,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澄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践行“1443”工作法,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快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打造澄迈检察标志性成果,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强化政治引领 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去年,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87件246人,起诉346件456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前介入侦查18件,批捕22人,起诉19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捕41人,起诉5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10人。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起诉涉黄涉非犯罪27人。因工作成绩突出,去年2月获评2023年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探索打造轻罪治理澄迈样板。依法不批捕109人,不起诉63人。对不起诉案件依法发出检察意见书52份,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助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治理闭环。深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1.7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15%,一审服判率达98.31%。内设轻罪办案组集中办理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80件8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91.9%、82.8%,真正做到“简案快办不简办”。
以最严密法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依法打击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批捕15人,起诉16人。坚持“刑事+公益”一体履职,对4件破坏红树林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970余万元,推动林业部门补植红树林23万余株,持续擦亮“澄心实益护青绿”特色品牌。
主动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批捕职务犯罪12人,起诉8人,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率100%。深化落实上游犯罪与洗钱犯罪同步审查机制,起诉关联洗钱犯罪1件,同步审查自行发现洗钱犯罪线索3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助力追缴职务犯罪违法所得,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以“检察护企”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人;持续加大对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26人。依法推动涉企“挂案”清理,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企“挂案”1件,减少企业诉累。强化涉企案件执行监督,监督纠正6件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的执行活动违法问题,督促法院及时规范启动执行程序,保护受害企业合法权益。
站稳人民立场 在落实司法为民中践行检察初心
去年,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在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中践行检察初心,抓住民心所向、民生所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护苗等专项行动,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依法精准打击涉民生领域刑事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恶意欠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101人。办理的社保领域系列专案,批捕涉嫌诈骗失业保险金的孟某等15人,成功挽回社保基金损失950余万元,该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托与县司法局等五家单位会签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试行)》,在参与根治欠薪工作方面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拓宽民事支持起诉线索来源,共接收相关单位移送案件线索76条,办理追索劳动报酬领域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6件,成功帮助农民工追回报酬103万余元。
用心用情推动解决群众法治诉求。对44件涉法涉诉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院领导接待群众信访22次,首次受理的16件“三类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包案率100%。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行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为“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9万元,帮助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力推进护苗专项行动,打造“用心‘澄就’未来”未检品牌。保持对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高压态势,起诉18人,4件案例被评为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而不纵容,起诉25人;112名涉案未成年人经过帮教后重返校园或顺利就业。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件,帮助追索损害赔偿金29.7万余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件,做实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联合相关单位举办训诫暨家庭教育指导会13场,制发《督促监护令》66份。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33场,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共计6500名教师开展为期2天的师风师德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质效。
推进高质效办案 在坚守公平正义中书写检察答卷
去年,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法治担当,始终把法律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立身之本,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守牢公平正义防线。
刑事检察优化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化、实质化运行,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20件,监督立案、撤案63件,纠正漏捕、漏诉15人,侦查监督更加有力;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49件。完善行刑正向衔接,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6件,立案6件。
民事检察靶向发力。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8件。针对王某伟、李某辉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依法向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请抗诉并得到支持,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向纵深推进。积极借鉴省外先进经验,探索以网络司法拍卖为主要切入点,深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线索,及时关注法院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的执行拍卖信息,查找、梳理违法问题线索12条,发出类案检察建议3份,监督纠正案件20件,有效促进网络司法拍卖活动规范化运行。
行政检察扎实推进。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9件,发出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份、行政非诉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份,纠正行政违法行为11件。深化落实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驾驶证注销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向省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县司法局、禁毒大队等单位发函调取185名正在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社区戒毒的人员名单,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逐一核对驾驶证信息,排查其中违法持有驾驶证线索20条,与属地检察机关共同督促公安机关注销违法持有的驾驶证,严防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肇事肇祸风险,工作成效受省检察院高度肯定,相关经验做法被推荐至最高检。
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拓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份,回复整改率100%,办理的督促保护辖区电磁辐射环境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等单位主办的“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案例。深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监督,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份,助力整治网络新业态下食品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大数据赋能,研发应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上岗执业问题大数据监督模型,排查线索8条,成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模型已上架省检察院模型库推广运用。
全面从严治检 在自我革命中锻造检察铁军
去年,澄迈县人民检察院一体推进检察队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素能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坚持以政治建设铸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件11件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高质效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新路径,1篇党建论文在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党建课题研究中获评优秀奖。面对超强台风“摩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全体干警全力投身台风防抗和灾后恢复工作,彰显检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
坚持以作风建设塑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院党组带头领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及时跟进学习48次,研讨21次,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5次,推动党纪入脑入心入行。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55件次,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抽查监督18次,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牢。一年来未发现干警违规吃喝、违纪违法情况。
坚持以素能建设固本。连续2年获全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讨“单位组织奖”,连续4年均有研究课题获省检察院批准立项,3个研究课题顺利结项,研究成果被《民主与法制》等期刊录用;2篇调研报告获评全省优秀检察业务数据综合分析研判报告,《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至2024年10月“三个结构比”的数据分析报告》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转发全省检察系统交流学习,检察大调研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青年干警获“第三届海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能手”等荣誉称号8人次。(宋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