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近日,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查处2名酒后无证驾车的男子。
据了解,3月5日晚,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环南路吉安桥以西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两名男子分别驾驶摩托车,一前一后向执勤卡点驶来。民警依法拦停后,依次用酒精测试仪对两人进行检测,李某荣的呼气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蒋某文的呼气检测结果为18mg/100ml,未达酒驾标准。
经询问,两人系同村好友,当晚驾驶摩托车一同到朋友家中聚餐喝了一点米酒,不料被交警查获。经核查,李某荣与蒋某文都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李某荣所驾驶的摩托车未依法悬挂号牌。
据介绍,李某荣因无证酒后驾驶无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650元、扣车。蒋某文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拖移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