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连蒙 通讯员梁定建)2月6日清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冯某提供的线索,前往万宁市某镇对被执行人纪某实施拘传。
据了解,冯某和纪某有债务纠纷,经琼山法院判决,纪某须向冯某偿还借款17.6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纪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申请执行人冯某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琼山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线下查询,划拨到被执行人纪某名下银行存款1万余元,除此之外,未发现纪某有财产可供执行。因纪某下落不明,法院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作结案处理。2月6日清晨,冯某突然联系琼山法院执行干警,称纪某春节期间回家过年,目前正在万宁市的家中,但随时都有离开的可能,希望法院快速出击。
在快要抵达纪某所在村村口时,琼山法院执行干警接到冯某来电称:“我和纪某见面了,快要打起来了。”几分钟后,执行干警赶到纪某家里。纪某光脚站在院子里怒骂冯某,还试图冲上前殴打冯某。当执行干警出现时,纪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冲动,竟从厨房里拿出刀冲向冯某。法警当场将其控制并夺下刀。纪某自恃在其家中,对法院执法干警的到来,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不断推搡和拉扯执行干警,对抗执行。
当地公安机关接到冯某报警,几分钟后也赶到了纪某的家中。经过协调,公安机关同意由法院先行处置后再将案件移交。执行干警遂依法对纪某进行拘传,将其从万宁带回海口。
在琼山法院的传唤室里,纪某几度声称身体不适,不停地以胳膊疼、胆囊炎、眩晕等借口要求离开。当执行干警问其是否愿意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时,他却闭口不言。鉴于纪某存在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琼山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交由海口市拘留所看管。送拘前的体检报告显示,纪某身体状态良好,其谎言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