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一无业女子,以家人生病为幌子,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51万余元,最终落入法网。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陈某某一直没有工作。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好些,她想出了以家人生病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的歪主意。2020年11月,陈某某在微信上结识做二手车行生意的郑某,谎称其侄女名下有一辆车需要出售。在沟通过程中,陈某某诱骗郑某向其付了3000元,并称可以抵扣车款。
之后,陈某某对郑某称车子不卖了,其家人病重,要将海口的一套房子低价出售。郑某信以为真,双方达成购买该房合意。陈某某多次以家属病重治疗需要钱为由要求郑某给钱,称可抵扣购房款,郑某合计向其转款52万余元。待郑某意识到被骗要求退款,陈某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郑某遂报警。
另查明,陈某某案发前退还郑某4000元,案发后退还郑某2000元。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郑某5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