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静怡
2月2日,大年初五。
记者上午9时到达海南省乐东监狱,见到省检二分院一级检察官助理李威和三级检察官助理罗仁时,他们正进行春节期间监区的例行巡查。
跟随在他们身后,记者感受到他们的专心、细心,司法温度在高墙内悄然升起。
逐一检查除隐患
上午9时30分,记者跟随李威和罗仁走在监区走廊,他们对监舍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和卫生状况逐一检查。
在一间监舍的储物柜前,罗仁停下脚步:“这个柜子的锁扣松动了,存在安全隐患,今天得更换。”随同的狱警立即记录整改。
“刑罚执行容不得半点马虎,一个螺丝钉的松动都可能影响监管安全。”李威向记者解释。记者翻开他的巡查日志,里面写满了过去一年的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都标注着整改时限和复查结果。
在食堂操作间,罗仁对照相关规定,逐项核对食材留样记录。接着,他们来到服刑人员亲属会见中心,查看检察信箱是否收到来信,然后根据诉求对信件进行分类。
“狱内的每个监区都设有检察信箱,服刑人员可以通过投递信件向检察官反映问题。”李威介绍。
据了解,过去的一年,驻监检察室每天按时现场巡查狱内医院、各监区生活区、学习现场、会见室、伙房、仓库、储藏室等场所,查看监控录像,与民警谈话80余人次,与服刑人员谈话200余人次,与刑满出监人员谈话100余人次。
心理疏导服刑人员
下午2时,省检察院下派挂职锻炼检察干警符明和王尊宇到达第五监区门外。由于乐东监狱路途遥远,原本初六才开始值班的他们提前到岗。
他们随手拉了两张凳子在树下一坐。面前的谈话对象是去年入监的李某,这名因诈骗罪入狱的年轻人脸上闪过一丝焦虑:“符检察官,听你们的话,我现在遵守纪律,认真改造。我出去之后还能找到工作吗?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原来,李某刚进来的时候,是个“刺头”,不遵守纪律,还经常和干警闹意见。符明和王尊宇关注到后,常常和他谈话。
“一般来说,这样的罪犯比较关心自己的权益。我们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保障他的权益,并定期进行思想疏导。”符明说。
对于李某的疑虑,王尊宇递上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的相关政策手册,耐心说道:“对于你的就业问题,等你出狱后,我们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同时,符明还对李某讲述了刑满释放人员创业成功的案例。李某的眼睛因为充满希望而变得明亮不少。
“谢谢检察官,我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李某说。
“驻狱检察官肩负监督刑罚执行的责任,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守护者。”走出监区的路上,王尊宇对记者说。
“我们努力教育转化服刑人员,帮助他们解开心结。”符明说,每次服刑人员反映的问题,驻狱检察官都尽力解答,最大限度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监管执法规范、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在严的基调中彰显司法温情
记者跟随符明和王尊宇回到检察室时已是17时30分。正好李威和罗仁也结束了狱内医院的巡查,在检察室内填写一天的检察日志,同符明和王尊宇交接工作。
罗仁电话回访了去年的假释人员刘某,在电话里嘱咐刘某,在社矫期间要按时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认真改造,回归社会。
在2024年11月,刘某因为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被监狱提请减刑。驻监干警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刘某既符合减刑条件,又符合假释条件,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和公开听证后,依法向监狱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提请刘某假释。
“减假暂”监督是驻监狱检察干警的重要任务。“我们会着重审查是否存在‘踩点减刑’‘顶格减刑’‘该减不减’‘该放不放’的情形。”李威告诉记者,准确把握案件情况是办理“减假暂”案件的关键。既要防止有些服刑人员逃避应有的刑罚,又要为符合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争取合法权益。
“法律监督不是冷冰冰的挑刺,而是有温度的守护。”李威说。
据省检二分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以来,驻监检察干警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驻”的便利和“巡”的优势,有力维护监狱刑罚执行秩序、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确保了监管场所的长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