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陈皓 刘朋)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刚柔并济,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地执结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在该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乐东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公司、某林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某公司、某林场仍未履行。据此,乐东法院依法发出执行公告,限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自行清除种植在涉案地上的附属物。公告期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执行法官及时与当地村委会联系,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并向林木部门申请了采伐许可证。2024年12月25日上午,在乐东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带领下,执行队伍到达执行现场。在执行过程中,涉案土地实际管理者李某等人表示在地块上种植的芒果树已挂大果待售,待其将树上芒果采摘出售后再自行退出涉案土地。考虑到涉案地上种植芒果树已挂果,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涉案土地管理人(投资人)的损失,执行法官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出发,现场召集土地管理人家属、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
最终,土地管理人家属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强制清场,自行退出涉案地,并承诺5天内主动将涉案地上的农业设备、水管等灌溉设施搬离。被执行人同意将在涉案地的厂房、简易房及涉案土地一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历经6个小时的连续作业,乐东法院顺利将涉案地块上的附属物清理完毕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