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飞杰
“我们8名员工已领到被拖欠的47.7万余元工资。”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回访时,在荣邦辖区从事水利工程相关工作的蔡先生说,在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公安局的努力下,他们8名员工领到了被拖欠的47.7万余元工资。
工程停工
8人工资遭拖欠
2024年9月25日,在白沙荣邦乡某供水项目务工的8人到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称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昌某建筑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共计47.7万余元。
据蔡先生介绍,2021年9月7日,他们与昌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他负责某工程三标珠碧江北岸干渠的征地协调工作,工资按月结算,每月1万元。其他7人分别负责管理、材料和厨房等工作。
2024年6月,工程停工后,昌某建筑公司既没有告知停工原因,也没有终止8人的劳动合同。为此,他们找到工地上的负责人,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而负责人称总包方没有支付相应的款项。他们随后又找到总包方,总包方称已经超额支付了相应的款项。
在难以要到工资的情况下,他们到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情况,请求帮忙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
多方调查固定证据
“接到8名农民工的欠薪投诉后,我局立即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调查。”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黄啟富称,他与一名同事负责办理此案时,对蔡先生等8人提交的工资表、考勤表、花名册等相关证据进行了核对,对8人的身份进行了确认,了解了被拖欠工资的数额。
为弄清8人工资被拖欠的原因,及时解决纠纷,黄啟富和同事多次到工地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蔡先生等8人工作的地点在白沙荣邦乡,工程总承包方是某坝集团公司,蔡先生所在的昌某建筑公司是以劳务分包的方式,负责该供水工程三标珠碧江北岸干渠项目的施工等相关工作。工程在施工中,因昌某建筑公司与某坝集团公司在工程结算方面存在分歧,导致蔡先生等8人的工资被拖欠。
当弄清拖欠工资的来龙去脉后,黄啟富积极与昌某建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并向负责人阐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和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于2024年11月8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给昌某建筑公司,要求该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47.7万余元。
“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昌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却要等项目结算后,才能支付员工工资。”黄啟富说,为了能让员工早日拿到工资,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将该案移交白沙公安局。
白沙警方接力办案
追回拖欠工资47.7万余元
11月18日,白沙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的关于昌某建筑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接案后,我们重新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并展开调查,确认昌某建筑公司应当支付劳动报酬。”白沙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蔡兴跃说,经调查,昌某建筑公司拖欠8人工资47.7万余元。
白沙公安局立案后,先约谈了昌某建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指出了总承包与其公司存在的结算问题不能成为拖欠员工工资的理由。作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为了让项目负责人明白相关法律规定,办案人员向其普及了相关法律,让其明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将面临的后果。同时,责令昌某建筑公司限期内支付被拖欠的员工工资,否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月21日,在白沙公安局办案民警的督促下,昌某建筑公司如数支付了拖欠8名员工的工资47.7万余元。支付完成后,该项目负责人向民警提交了银行支付凭证。经民警核实,昌某建筑公司提交的银行支付凭证真实有效。
近日,办案民警在回访中,蔡先生等8人确认已收到了拖欠的工资。
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白沙公安局办案人员表示,年关将至,欠薪案件高发,两部门针对欠薪案件将联手办案,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力维护好员工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