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静怡 舒耀剑
“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面对挑战,有赤诚的爱国之志,这便是‘青春向党,挺膺担当’的真正含义。”12月10日晚,晚自习的铃声响后,定安中学的校园安静了下来。记者走进该校能容纳200人的会议室,发现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因为定安县司法局正在这里给朝气蓬勃的中学生,准备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夯实青年信仰根基
“叮铃铃!” 当日19时,定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定安中学法治副校长陈朝明敲响了法治课的“上课铃”。
会议室内,结束了一天课程的学生们早已坐得整整齐齐,这节“课外”课程让他们期待的目光交汇在一起。陈朝明穿着整洁的制服走上讲台,面带微笑,吸引了在场每一个人的注意。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共同探讨青春与责任的话题。”陈朝明开场的声音清晰而有力,立刻引起了学生们的关注。
“请问,大家知道什么是责任吗?”他微微提高音量,抛出第一个问题。
“责任就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一位同学在前排自信地举手回答。
“很好!责任是我们每个人都应承担的义务。那么,青春呢?”陈朝明期待着同学们的回答。
“青春就是我们现在的时光,充满了梦想和希望!”另一名同学站起来说。
“不错!青春是一段追寻梦想的旅程,而在这个旅程中,责任则是我们必须携带的行囊。” 陈朝明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说:“今天,我们就要围绕‘青春向党’这个主题,探讨如何在青春的舞台上,肩负起属于我们的责任。”
接着,陈朝明利用生动的案例和丰富的故事,带领学生们回顾历史中的责任担当。他列举了一些爱国人物,从革命时期的青年志士到现代的优秀青年代表,每一个故事都让学生们深受启发。
“青年从传统文化中重新认识自己的民族和国家,也正在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注入创新的基因,为传统文化涂上新潮、创新和青春的色彩,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旺盛生命力。”陈朝明告诉记者,定安司法局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塑造青少年学生社会责任感,在传承中华文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中当主力军、做接续者。
畅通青年成长路径
课间,陈朝明告诉记者,广大青年面临着诸多诱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依法服兵役相关政策,可以让青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国防观念,所以他特地在法治课中增加了有关依法服役的内容。
“大家有没有关注到一则新闻,11月3日,一名洪姓青年,因为拒服兵役,被罚款2.8万余元,且不得录用其为公务员。”陈朝明以案说法。
同学们注意力被吸引。
“洪某某是应届大专毕业生,广东普宁市里湖镇人。2024年9月12日通过‘阳光征兵’定兵大会确定到某集团军服兵役,洪某某依法服兵役意识淡薄,态度消极,明确表示不愿前往部队服役,并愿意承担拒服兵役所产生的一切处罚。市征兵办工作人员、里湖镇武装部部长和洪某某家长多次向洪某某讲清拒服兵役的严重后果,但反复教育未果,洪某某仍然拒绝履行兵役义务。” 陈朝明进一步向学生们说明该案情况。
“大家知道处罚依据的是中国的哪一部法律吗?”陈朝明问。
台下学生非常安静,求知的渴望浮现在一张张小脸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规定,广东普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洪某某作出了罚款28176元,且不得录用其为公务员的处罚。”陈朝明说。
“服兵役是中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一位同学热情洋溢地表达想法。
随着课程的深入,在课堂的各个角落,学生们聚在一起,热烈交换着自己的想法,分享着各自的理解与感悟。讨论声、笑声交织在一起。在热闹的氛围中,答对问题的同学还获得了小礼品。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最后,陈朝明鼓励大家:“长大以后无论身在何处,无论身处何职,都要牢记青年人的社会使命,遵纪守法,报效祖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定安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岗负责人莫婵尧告诉记者,定安县司法局深入推进“护苗”专项行动,目前已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17场,帮助了4700多名青少年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