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冯诗慧)12月4日上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海口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立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全面掌握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和市委有关文件规定。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机关党委定期向党组汇报工作。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坚持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聚焦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的推进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