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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少年盗窃摩托车,认罪认罚且退赔被害人损失,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监护人应引导未成年人明辨是非

  因被炫酷摩托车吸引,未成年人小德(化名)便临时起意盗走,不久被公安机关抓获。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小德家长沟通,开展社会调查。鉴于小德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家庭具备一定监管条件,秀英检察院决定对小德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6个月,并接受检察院观护站的矫治和教育。

  ■本报记者 肖瀚

  看对眼就把摩托车据为己有

  2005年出生的小德,初中文化,案发时未满18周岁。

  案发前,小德在海口一酒店上班,生活也算循规蹈矩。2022年4月30日14时,其下班后回到居住的小区,发现小区一楼停放着一辆摩托车,小德看一眼便被摩托车炫酷的外形吸引住目光,因日常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有问题,其便想偷走该摩托车,据为己有。

  没有过多地考虑后果,小德立即联系一辆货拉拉小货车,谎称该摩托车是他的,需要货车司机帮其将摩托车运至附近的修车行进行维修。货车司机将摩托车运至指定修车行后,小德又对修车师傅谎称该车锁头坏了,需要维修。在修车师傅将车的线路重接后,摩托车便可以正常启动。

  父母忙于生计疏于管教

  随后,小德便骑着这辆摩托车来去上班,将摩托车停放在酒店一楼电动车停车场。

  就在小德把车偷走后一小时,被害人侯某某下楼发现其停放在楼梯口的摩托车不见了,于是打电话报警。根据摩托车自带的定位软件,民警当晚便在小德上班的酒店将其抓获。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上小德的家长,开展社会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德父母文化水平低,许多事情无法教授孩子,平日又忙于生计,对孩子几乎从不过问。由于父母的疏于防范和管教,导致小德缺乏正确引导,走上犯罪道路。

  根据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害人候某某被盗的摩托车价值为8439元。

  秀英检察院认为,小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8439元,数额较大,应当以涉嫌盗窃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小德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四款的规定,应从轻处罚。小德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家庭具备一定监管条件,根据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中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认为小德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无立即起诉必要,依法决定对小德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6个月(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12月16日止),并接受秀英检察院观护站的矫治和教育。

  检察官说法

  监护人应及时给予未成年人正确的引导

  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作为父母或监护人,要加强对子女、监护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增强其明辨是非的能力。也希望广大未成年人能够引以为戒,自觉学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特别是严重失职的监护人,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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