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季 通讯员羊裕川 李子瑜)近日,澄迈县法院高效执结两起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并为被执行人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为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修复“诚信缺口”。
某混凝土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据生效的二审法院判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向某混凝土公司支付货款200多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某混凝土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团队,希望法院组织协调双方解决问题。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第二天将案款全数支付。履行完毕后,法院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
某科技公司与某股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依据生效的二审法院判决,某股份公司应向某科技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90多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逾期违约金3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公司经协商减免了部分工程款,但某股份公司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剩余支付义务。某科技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依法对某股份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了解到该企业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一时难以支付全部款项。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股份公司当天便将全部案款履行到法院账户。执行团队第一时间解除被执行人某股份公司的限高、银行账户,屏蔽被执行人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