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一男子谎称家里有领导关系,之后在海口南大桥下找人办理虚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诈骗他人17万元。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21年9月,张某某向杨某某等人谎称家里有领导关系,能代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诱骗杨某某等人委托其代办,费用20万元。杨某某等人信以为真,让其代办。张某某在海口市南大桥处找人办理虚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给杨某某,被发现落款日期有误后,张某某谎称工作人员失误所致,再次诱骗杨某某给其2万元去补办说明。
张某某在南大桥找人办理虚假的重新签发新证的情况说明给被害人,被害人发现证件虚假后报案。自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4月,被害人先后转款17万元给张某某,被其用作归还网贷等生活花销。案发后,张某某已经将诈骗所得全部退还给被害人。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