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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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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不戴 安全不在

  (上接1版)

  11月7日,在海口市椰博路上,记者目睹了一名中年男子虽然戴上了头盔,但安全扣却垂挂在一旁。记者善意地提醒应该系好安全扣时,该男子却轻描淡写地回应:“没事,戴着就好,扣子紧不紧都无所谓。”

  同样,在凤翔西路与龙昆南路交叉口处,执勤交警也在不断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要确保头盔的安全扣扣紧。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一些驾驶者将安全帽误当成了安全头盔来使用。

  对此,交警提醒,安全帽与安全头盔在保护范围和功能上有着显著差异。安全帽主要针对头部顶部的保护,通常用于抵御高空坠落物的伤害。而安全头盔则能全面覆盖头部的上方、正面和侧面,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在承受撞击的能力和缓冲力方面,安全帽远不及安全头盔。因此,安全头盔不仅需要佩戴,更要确保正确佩戴。只有当头盔被正确戴上并系紧,才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出其应有的保护作用,为骑行者的安全保驾护航。

  难点

  安全意识之弦

  亟待绷紧

  根据今年8月媒体公开的数据显示,自2023年起,全省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95万起,其中因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而查处的就高达189万起。

  然而,记者在连日来的深入调查中发现,众多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安全意识薄弱,法律意识亦显淡薄。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仅不佩戴安全头盔,还在机动车道上飞驰,完全不顾自身的安全。

  11月7日上午9时,海口市凤翔西路与龙昆南路交叉口处,交警正在执勤。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两名乘客试图通过路口,交警发现3人皆未佩戴安全头盔,正准备上前进行教育时,男子却突然掉头逃跑,让交警感到无奈。

  为了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安全意识,龙昆南路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处的交警岗亭旁设立了一个共享头盔点位,供未佩戴头盔的驾驶者免费借用。然而,现场交警透露,这些共享头盔使用率不高。

  “我们一直在对骑行未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整治,但总有一部分人对此不重视。”一名执勤交警表示,还有一部分人,在远远看到交警执勤时,才匆忙将挂在车上的头盔戴上,一旦通过检查,又迅速摘下。他们只是将头盔视为应付检查的工具,而非真正意识到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除了安全意识不足和法律意识淡薄外,曾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的张先生表示,违法成本低是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仅接受现场教育或被处以几十元罚款,驾驶人往往不在意被处罚。

  “其实,提高违法成本并非目的,而是要让大家真正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张先生表示,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人们了解不戴头盔的严重后果。同时,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者有所忌惮。只有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规则,才能营造出安全的出行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安心上路。

  警示

  未戴头盔发生事故

  死亡率致残率高

  一直以来,我省交警部门持续查处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曝光、劝导等多种方式,希望广大驾乘电动自行车的群众能够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与此同时,海南交警也陆续发布了涉及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导致驾乘人员死伤的事故案例。

  今年6月11日21时38分许,在海口市头铺村十一巷某号门前路段,一辆拖拉机与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调查,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操作不当、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6月15日6时10分许,在文昌市东郊镇良田村委会文林五队某路段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自行车单方事故,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经初步调查: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操作不当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在这些事故中,一个共同点令人痛心——驾驶人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据悉,电动自行车在事故中往往由于速度快和缺乏有效保护措施,人体头部往往先于身体撞击地面,导致头部受伤。未佩戴头盔会显著增加头部受伤甚至死亡的风险,这也是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率、致残率高的主要原因。

  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在骑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显得尤为重要。安全头盔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头部免受撞击,降低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风险。

  交警

  宣传力度不减

  处罚和教育相结合

  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王悦介绍,当前,海口交警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加强每日早晚高峰和平峰时间段的管控治理,对辖区的主要路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开展各项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并采取路口固定化管理和流动机动性巡逻相结合,及时疏导、及时清除交通乱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稳定。

  “除此之外,我们更是加强了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王悦说,目前,海口交警不定时、不定点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举办交通安全讲座,聚焦“一老一小”群体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讲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危害和后果。同时加强线上宣传教育,利用椰城交警新媒体平台开展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普法宣传。

  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海口市非机动车遵章率为90.35%,环比提升5.29%。

  据了解,当前针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海口交警的路面警力发现后,一般情况下会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整改,并登记相关信息,向驾驶人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可能造成的危害。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发现此类现象,会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处罚依据,并对其进行处罚。

  但由于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仍存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时会有违法者拒绝配合,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还有部分群众为了规避处罚,在整治过程中存在提前掉头躲避和加速冲卡的情况,安全隐患大。

  为此,在下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文明行车方面,海口交警将持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

  “我们主要是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王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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