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11月8日,海口市卫生健康委、海口市民政局、海口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海口市妇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4-2030年海口市免费婚孕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取消了户籍限制,将海口市常住人口纳入了免费婚检范围。
《通知》进一步扩大婚检服务范围。婚前医学检查对象和婚孕前检查对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海口市范围(含驻市军人及配偶),且准备在本市登记结婚的人员;在海口居住半年及以上的非海口户籍,且男女双方或一方连续缴纳满六个月社保的准婚及新婚夫妇;有海口居住证。
《通知》将婚前检查纳入婚姻登记前置流程。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新婚夫妇在各区婚姻登记窗口登记时,婚姻登记部门要积极引导、动员其先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再进行结婚登记。
据介绍,海口市4个区婚姻登记处均已设置了婚育一站式服务,婚前体检区和婚姻登记区在同一地点,准新人可在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指引下先完成婚检,再进行婚姻登记。除4个区婚育一站式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可以进行免费婚检以外,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秀英院区)、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港分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海口方卓妇女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均可以免费婚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