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王烁)11月5日上午,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唐某、张某、陈某、卓某、孔某、邱某、徐某等7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邀请五指山市政协、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共2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参加此次“法院开放日”庭审旁听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为获得高额报酬,2024年3月17日至3月21日期间,被告人唐某伙同张某,纠集陈某、卓某、孔某、邱某、徐某提供银行卡并帮助取现,在明知是上游违法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接收上游资金,帮助电信网络犯罪分子转移违法所得,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7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紧跟节奏,全神贯注地旁听了庭审全过程。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官再次提醒,切忌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也不要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诈骗资金,以免掉进不法分子的陷阱,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