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静怡)11月5日,记者从省新闻办召开的海南省孤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已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9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18个,实现全省市(县)、乡镇(街道)全覆盖。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推动建立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与低保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以来先后4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002元、1540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提高至770元(城市)、750元(农村)。今年以来,全省累计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及一次性生活补贴9000余万元。
为及时救助孤困儿童,省民政厅等部门建立孤困儿童保障主动发现机制,定期对全省未成年人有关数据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将比对信息推送至各村(居)入户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全省新增孤困儿童151名。
在加强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方面,省民政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政策进村(居)活动、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等,每半年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排查,明确包保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每月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对其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帮助。今年以来,共走访帮扶农村留守儿童3.4万人次。
针对机构孤儿成年后回归社会,我省建立长效机制,对符合社会化安置的成年孤儿,帮助其解决就业、住房、户籍、社会保障等问题,并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一次性社会安置补贴,帮助孤儿融入社会,更好地实现个人发展。截至目前,符合社会安置的成年孤儿就业率、就学率均达到90%以上。
近年来,我省健全孤困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网络,全省配备儿童督导员232名、儿童主任3280名,定期分级、分层组织轮训,着力打造高素质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队伍。
在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方面,我省将全省10家儿童福利机构整合为4家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先后投入资金1.06亿元,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服务”一体化发展。将4家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列为孤残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通过开展物理、语言、心理等方面的多项治疗,为孤残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康复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