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小亮)11月4日21时许,临高交警联合红华派出所在临高县多文镇050乡道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依法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执勤交警示意驾驶人落下车窗出示驾驶证件时,一股酒味从车内扑鼻而来,执勤交警立即让驾驶人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4G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驾驶人林某清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还发现该驾驶人竟穿拖鞋开车,属于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民警经核查身份后发现,该驾驶人曾于2021年4月9日21时11分,在广东省中山市南三公路路段,因饮酒驾驶被中山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临高交警对驾驶人林某清饮酒驾驶机动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合并罚款20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