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东方市司法局感城司法所近日成功调解一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据了解,2019年,东方市感城镇村民麦某某和张某某分别与包工头李某某口头约定,由李某某承包两位村民房屋建设工程。经过口头协商后,麦某某妻子先后支付23万元到李某某指定账户,张某某支付5万元订金到李某某账户。李某某并未按照约定施工建房,也未交付建筑材料,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由于事发时间太久,李某某又故意躲避,协商无果后,麦某某和张某某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感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梳理案情,根据两人提供的付款依据,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秉持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过程中,感城司法所所长林室均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及实际困难后,从诚信经营、长远发展角度向双方分析利弊,劝导双方互谅互让、共渡难关。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李某某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分别还清麦某某和张某某的欠款。协商一致后,3人到东方市人民法院感城法庭进行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