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林尤展)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高空坠物致物毁损引起的追偿权纠纷案件,依法合理定责,维护受侵害人合法权益。
2023年11月,王某将车辆停放在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楼下,其间,该楼栋某阳台护栏从楼上坠下,砸到王某的车辆,造成车辆受损。该护栏房屋所有权人为白某。事故发生后,王某让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其车辆损失,将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于是,保险公司起诉白某和某物业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两者承担责任。
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后,经现场勘验发现,案件中坠落的护栏原处在房屋阳台位置,且从外观上可以明显看出严重生锈,存在安全隐患。
文昌法院认为白某作为房屋阳台护栏的所有人,对自己居住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是必要的,对于护栏坠落致车辆损坏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而案涉小区部分房屋的阳台护栏生锈严重,已出现过类似事故,却并未引起案涉物业公司的高度重视,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所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文昌法院判决白某承担80%责任,物业公司承担20%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