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郝文磊 通讯员符玉慧)近日,一男子喝酒后开车酿成事故还出言侮辱和企图殴打民警,被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9月23日凌晨2时许,陀某强驾驶一辆琼D号牌小型轿车侧翻于路旁的水沟里,辖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并第一时间上前查看情况。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陀某强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精味,随即联系昌江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前来处理。
在等待期间,陀某强因害怕被追究责任欲逃离事故现场,被民警阻拦后,陀某强情绪激动,现场辱骂民警,致使局面无法控制,民警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事故中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将陀某强移交给昌江交管大队办案队进行处理。
陀某强被带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时再次拒不配合,谩骂、言语威胁并企图殴打民警。经过民警耐心劝导,陀某强才情绪平稳主动配合执法工作。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22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嫌疑人陀某强已被昌江交管大队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