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记者9月20日了解到,自9月初以来,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速路中队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精准查处多起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未按规定在后方设置警示标志违法案例。
9月16日,驾驶员邱某在海琼高速34公里处,车辆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文昌交警对其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9月17日,驾驶人叶某驾驶车辆在海琼高速44公里处发生故障,也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同样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截至9月18日,已有4名驾驶员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未按规定在后方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案例,均被文昌交警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据了解,高速公路车速快,如果不按规定进行操作提醒后方来车注意,极易引发二次事故。文昌交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当场向驾驶人普及高速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如何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等方面的知识,以消除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