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9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结合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导工作,通过交叉互查的方式,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污染物、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涉气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涉气环境违法案件313件,处罚金额1425.57万元。
据悉,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每年对市县开展督导近50轮次,出动督导人员约1000人次,对18个市县开展一对一交流帮扶和把脉问诊、开“良方”;对部分序时累计进度较差的市县开展“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全面查找各市县大气污染问题。
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执法人员共检查点位3603个,发现问题点位1867个,指导屯昌、白沙、陵水等“优等生”创建大气污染防治样板,帮扶昌江、乐东等“后进生”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促进共同改善。对部分拒不整改、偷排的违法企业,共移交案件线索144个,指导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024年全省开展生物质锅炉、机制砂、砖瓦行业环境管理专项整治,截至目前18个市县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普法,加强帮扶指导,自查企业324家,自查发现问题企业113家,发现问题163个,完成整改130个。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持续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守护自贸港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展现生态环境铁军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