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李雪)文昌市法院会文法庭近日成功化解一起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维护了辖区村民集体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我公司考虑你们困难,宽限你们支付租金时间,但你们再三违反约定,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在调解现场,原告有点恼火。
“我们已经在项目上投资400多万元,支付大部分租金,因去年在试产、整改,没有收益,今年7月我企业经营初现盈利,可以立即支付部分租金,不同意解除合同。”被告表态。
据了解,原告是由文昌市蓬莱镇多个村民委员会共同出资设立的村办企业。2021年下半年,原告将案涉项目公开招标,被告中标,与原告签订租赁合同。因疫情、经营环境等因素被告拖欠原告租金未付,双方几经调解无果,矛盾激化,原告诉至法院。
该法庭受理后,发现一纸判决不仅会使原告存在长期收益损失,被告也将面临当前的投入损失,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法官于是联动蓬莱镇政府开展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的想法和意见后,耐心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发现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找到化解矛盾的关键点后,指出目前保障项目建设发展的重要性,对此后租金如何调整给出建议。最终,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解除保全措施后立即将已存入的租金转至原告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