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小亮)8月19日下午,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维修店行政约谈会议,全县92家电动车销售店、维修店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观看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视频,通过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做到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解读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点的企业主体责任义务,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提出,要守法经营,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把进货质量,不得非法改装车辆,不得解除车辆限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禁止维修店向消费者提供改装服务和使用伪劣蓄电池等配件行为。
会议结束后,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点代表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承诺书》《电动自行车维修单位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