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刘涵婧 郑才振)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以案释法,被告当庭一次性结清拖欠原告的劳动报酬,缓解了原告的生活困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被告高某于2023年雇佣原告李某在他的木雕坊工作,半年后,高某拖欠李某工资共计11558元。李某因家人生病急需用钱,多次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催要工资,但高某在支付5000元后便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剩余劳务费。故李某向乐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支付剩余工资6000余元。
在受理案件后,因该案法律关系明确,诉讼标的额不高,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组织双方协商矛盾解决,但被告均以没有时间等理由推脱,调解一直未取得良好效果。承办法官转换思路,采取“背对背”调解方法,从法理和人情两方面对被告进行感化,耐心对被告释法明理,厘清法律关系,重点讲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体会到给原告生活造成的经济压力,遂在开庭前将剩余未支付工资一次性转账到原告李某的账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