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8月15日,定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加文线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执勤交警依法对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吴某东存在疑似酒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吴某东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交警在进一步核实中,发现驾驶人吴某伟曾于2012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但吴某伟并未吸取教训,于2023年因醉驾再次被公安机关查处。当日,定安交警依法对吴某东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6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