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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个谈话 沟通细节 释法明理

东方天安乡“蓝马甲”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越界施工纠纷

  本报讯(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天安乡党委、政府组织“蓝马甲”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越界施工引发的矛盾纠纷。

  7月29日下午,光益新村“两委”干部、网格员调处一起因越界施工引发的矛盾纠纷,多次调解无果及时上报“蓝马甲”调解中心,该乡综治中心、天安派出所、天安司法所、网格员组成调解组,迅速赶往光益新村进行实地调处。

  经多方了解情况核实,纠纷起因是古某某等人经他人介绍承包了光益新村12户农户共76亩土地,用于种植槟榔、油茶等植物。古某某等在作业过程中因工人不清楚边界,越界清理到了光益新村土地。光益新村村民以此事为由阻止古某某继续施工,要求古某某等人就侵权事项赔偿10万元,古某某等人也意识到了错误,但认为10万元赔偿金过高,双方互不退让。

  为进一步化解该矛盾纠纷,“蓝马甲”工作人员于7月31日再次到光益新村入户与部分村民代表沟通,讲解周边村庄成功调解过的案例、其他省份同类案例和有关法院判决的案例,详细向村民释法明理及劝导,让村民根据客观实际合理要求赔偿。“蓝马甲”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古某某进行沟通协调,让其换位思考,重新调整赔偿金额,不要因此耽误施工进度。通过“蓝马甲”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浅出地讲法律、讲道理,双方同意再次当面协商。

  8月14日下午,“蓝马甲”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到光益村委会进行调解,逐个与双方谈话,沟通赔偿金额与细节。在调解人员的不断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古某某等人同意赔偿村民6万元;因越界施工部分产生的杂物由村民自行清理,古某某不得跨越边界施工或种植;在承包期内光益新村村民不得再以此事为由阻碍施工以及正常经营作业。双方代表签订调解协议,古某某现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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