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君)8月1日晚,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大队在迎宾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口处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查获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当日设卡仅十余分钟,一身酒气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的常某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常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常某交代,中午他在澄迈与朋友聚会时饮酒,晚上先由朋友开车至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后,朋友下车离开。常某心存侥幸,自行驾车返回龙昆南路,不料被交警查获。常某被交警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