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羊红姑 刘涵婧)7月12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该案的成功调解,化解了兄妹之间多年来的家庭矛盾,也缓和了他们之间紧张的亲情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吉某梅是吉某平的胞妹。双方父母去世后,其父母名下一套二层楼的安置房由吉某梅、吉某平及另外3名姐妹共5人共同继承。而后,其他3名姐妹公证放弃继承权,由吉某梅、吉某平继承这套安置房。由于吉某梅离异独自抚养孩子,没有房屋居住,欲继承该套房屋,但吉某平不同意。双方一直协调未果,矛盾不断激化,经村委会及当地派出所处理仍无法调和。为此,双方因遗产继承纠纷对簿公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郑冬松认真研判案情。本着化解家庭矛盾、修复亲情、妥善解决纠纷的目的,法官决定到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吉某平表示,按照传统观念,妹妹作为嫁出去的女儿不应继承娘家的房子,而吉某梅则认为当初是自己与父母共同签订房屋搬迁安置协议书,自己应该有继承权。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工作多次陷入僵局。为了破解瓶颈,法官在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从法理、亲情的角度出发,做双方调解工作。法官不但耐心讲解关于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还劝解吉氏兄妹多回首旧时少年记忆,多顾及眼前手足之情。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也放下了心中芥蒂,弥合了亲情,均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即该案涉一套二层的安置楼房由双方分别一人居住一层楼,房屋内的楼梯作为公共通道使用。随后,法官安排时间制作了调解笔录,并当场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