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范奇燕)为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在便民利民、多元化解、以案普法、宣传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定安县法院开展巡回法庭进乡村活动,将司法审判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7月16日,承办法官一行在某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定安县定城镇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庭审前,审判员利用有限的条件,对现场进行简单布置。活动中原告、被告均到场开庭,全体村民小组旁听观摩。
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围绕未成年人在母亲再婚时随母落户继父村中是否具有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是否享有被告村小组征地补偿款100%份额等方面展开辩论。本次庭审以完整的审理流程、规范的庭审用语、严肃的庭审氛围,向村民展示了法律的价值与意义。
“巡回审判”是让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感知诉讼的重要方式。据了解,定安法院巡回法庭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积极开展巡回法庭进乡村活动,深入实地为群众解难题、化纠纷,切实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在审判中增强村民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