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周碧忠 李鑫)7月11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灵山法庭法官毛伟前往灵山镇晋文村委会巡回审理7宗涉征地补偿款案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普法宣传”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晋文村委会各村民小组组长、党员干部及村民近50人现场旁听庭审。
该批案件共计7宗,主要为“外嫁女”及“外嫁女”子女向村民小组主张征地补偿款。法院经审理查明,各原告在涉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有被告处集体成员资格,应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益。据此,该院当庭宣判,被告村民小组须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7宗案件的原告支付涉案征地补偿款。原告、被告双方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
审判过程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承办人厘清案件矛盾焦点,辨法析理,用通俗的语言说明法律条文,使各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能够理解法律规定及其适用。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案情,向现场群众普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土地承包,以及婚丧嫁娶等引发的一些家庭、邻里矛盾纠纷向现场群众进行普法,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