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郝文磊 通讯员吴雨轩)7月11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君丽带领调研组到昌江黎族自治县调研指导环境司法工作并在昌江法院召开座谈会。
会上,昌江法院从加强信息共享、深化联动协作、协助司法审判、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配合开展司法宣传等方面汇报了作为非集中管辖法院在环境司法中的主要做法和积极作用。昌江检察院、昌江公安局森林分局、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霸王岭林区分局分别汇报了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案件办理情况、出现的新变化、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与会人员围绕集中管辖后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查移送、异地羁押、异地执行、评估鉴定等问题进行广泛探讨和深入交流。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对昌江环境司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表示省高院将针对此次座谈会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梳理,精心做好调研工作。
调研组要求,要强化府院联动,加强环境资源行政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合力;要不断深化诉源治理,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多方汇聚强大合力,努力营造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良好氛围;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司法实践中做好信息共享、协商沟通,加强典型案例学习,落细落实有效举措,全力配合好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充分发挥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内在优势和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