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7月7日,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当天21时09分许,陈某志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检查点,执勤交警对其进行快速酒精检测时,仪器报警显示陈某志涉嫌酒驾。为进一步确认,交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一结果,陈某志显然无法接受。“我是中午喝的酒啊,怎么还是酒驾呢,我还要去给人送外卖呢”。陈某志称,本以为过了那么久应该没事了,才出来接单,没想到现在仍是酒驾。
随后,交警让陈某志联系同事将手上的外卖单进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陈某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扣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