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顾璐欣)近日,琼海法院博鳌法庭成功调解2起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双方企业减轻了诉累,让企业切身感受到司法便利、司法速度和司法温度。
2016年3月,海南某投资公司与深圳某设计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由深圳某设计公司承包某康养中心项目的建工设计。2020年7月,双方签订《终止协议》,对应付未付的570多万元设计费和支付期限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在签订《终止协议》之后,海南某投资公司拖欠深圳某设计公司的570多万元设计费未支付。深圳某设计公司多次催促无果,遂诉至博鳌法庭。
2017年1月,海南某投资公司与海南某建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海南某建设公司承包某康养中心项目(一期)桩基础工程施工。2019年9月,该施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2020年10月,该施工项目通过竣工结算审核,确定了项目结算总额。2021年6月,双方签订《终止协议》,对海南某投资公司剩余应付未付款项等事宜作出约定。在签订《终止协议》后,海南某投资公司一直拒收发票,拖欠海南某建设公司的280多万元工程款未支付,海南某建设有限公司遂向博鳌法庭提起诉讼。
在收到上述2起案件后,考虑到2起案件被告均为同一家企业,且原告、被告双方均为企业,为充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与原告、被告沟通了解情况,总结争议焦点,并组织各个案件双方进行调解。经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海南某投资公司限期支付拖欠深圳某设计公司的设计费、海南某建设公司的工程款,2起案件的原告公司均同意放弃利息主张,主动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承办法官表示,琼海法院博鳌法庭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加大调解力度,缩短案件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涉企案件的矛盾化解效果,为在琼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舒心、放心、安心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