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王雷)6月25日,五指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合并罚款1550元。
6月25日,五指山公安交警毛阳中队在海三高速167KM+500M番阳互通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8时35分许,执勤交警在对一辆琼D号牌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穿拖鞋开车,属于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在对驾驶人邢某某进一步核查信息后发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执勤民警向邢某某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其无证、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50元的处罚,并拖移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