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英)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近期4起涉及摩托(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乘人员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6月9日15时14分许,在文昌市抱罗镇茂山村路口路段,发生一起轻型多用途货车、二轮电动车(搭载1名乘车人)相碰撞事故,事故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死亡。经初步调查,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6月3日8时15分许,在琼海市大路镇堆头村委会村道,发生普通二轮摩托车(载2名乘车人)单方事故,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调查,摩托车驾驶人存在超员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6月2日5时2分许,在G98环岛高速公路陵水黎族自治县辖区路段,发生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公路右侧护栏发生碰撞事故,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调查,摩托车驾驶人存在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5月30日5时40分许,在临高县沿江北路,发生正三轮电动摩托车、行人相碰撞事故,事故造成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调查,正三轮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注意观察路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