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连蒙
“停,就是他,进快餐店用手机支付买了个烧饼。”6月6日19时许,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便衣(飞鹰)大队(以下简称飞鹰大队)五中队队员阿韦(化名)从监控视频资料里追踪到报警人王某某的反常行为。
阿韦暂停画面,放慢帧速仔细观察,发现王某某买完烧饼后便将手机放进裤兜里,随后竟转身进入一药店中借手机拨打110报警,称“被人抢了手机和包”。
近日,飞鹰大队破获一起报假警案件,识破了嫌疑人王某某自导自演的“抢劫”剧情,撕下其“受害人”的面具。
自导自演
一男子借手机报警称被“抢劫”
“你好,刚刚我被两个男的抢劫了。”6月6日17时30分,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指挥中心接到男子王某某的报警。
飞鹰大队接到指挥中心转来的报警线索后,立即与王某某联系。王某某称自己刚被抢,惊魂未定。
在府城东门农贸市场附近一家药店前,3名飞鹰队员与王某某碰面后,一起前往王某某被抢的地点。
“我在桥头打电话,面向河边,突然被人打倒在地,被抢走手机和背包了。我追上去去拉住他们衣服,被拖行了几米。当时只看到四条腿,随后就听到摩托车‘嗡嗡’声,别的什么也没看见。”王某某仔细描述自己被抢的细节。
“手机被抢了,你怎么报的警?”“我去药店找人借手机打的。”听完王某某的讲述,飞鹰队员阿沈开始起疑。
“他描述的‘案发地’是闹市区,周边都是人员密集场所,‘案发’时段又是家长接孩子、市民买菜的高峰点,发生抢劫的可能性不大。”阿沈表示,根据常理推断,案发地所在的桥在案发时段经常堵车,若王某某被抢时呼救,大庭广众之下,只要‘歹徒’不弃车,走个三两步就会被‘堵’上。
“王某某穿黑衣黑裤黑鞋,称被他人打倒在地又被拖拽,桥头满是泥土。但我发现他身上干干净净,衣服上一点灰尘也没有!”阿沈推敲细节,也发现疑点重重。
漏洞百出
飞鹰队员带“受害人”还原“现场”
“阿韦,这个人有问题,你们组也查查他进药店之前的行动轨迹,重点看看他有没有背包和拿出手机。”悄悄沟通完毕后,阿沈继续与王某某打心理战。
“王先生你放心,这桥两头商家都有清晰的视频,你刚刚说的那些细节肯定都被拍到了。我们这就去调监控出来看看,早点抓到‘歹徒’。”阿沈说完后刚要起身,便被王某某喊住。
“我记错了,不是在桥头,是下面河边。桥上太吵了,所以我下去打电话,然后被抢了。”王某某指了指美舍河,对阿沈说。
“你带我们走一遍,还原现场,我们好分析‘歹徒’逃跑路线。”在阿沈的要求下,王某某带头往河边走,走了三次,竟都迷了路。熟悉美舍河地形的阿沈等人将王某某带到一处河边,将计就计问道:“你好好看看,是这里吗?”
见王某某笃定地点头,阿沈立即反问:“可你刚刚说被打倒后听到摩托车声音,这里全是石头和杂草,能开摩托车吗?”
“我只看到4条腿,别的我可能记错了,算了算了,我不报警了,行不行?”见越说越错,王某某转身想离开。阿沈继续与其周旋,并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
水落石出
嫌疑人称心情不好报假警寻找刺激
与此同时,阿韦所在另一组队员也有了新收获,并赶到现场与阿沈等飞鹰队员汇合。
“我们首先调出桥头商家的视频资料,在‘案发’时段自始至终未出现报警人的身影,且‘案发’时段路过的具备‘两人及以上骑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的群体中,除了学生便是妇女,与报警人描述的‘两男子’不符。”阿韦表示,他们还走访了“案发”时段开门经营的商家,他们均表示并未听到或看到有人被“抢劫”。
此外,阿韦等飞鹰队员以王某某去药店借电话报警的时段为中心,倒追王某某行动轨迹。
通过商家提供的视频画面,阿韦发现在报警前一两个小时内,王某某都未携带任何包,且其在报警前5分钟,恰好在药店附近一快餐店使用手机支付,买了个烧饼,还叼着烧饼走进了药店。
“对不起,我撒谎了,我没有包,手机也好好的在口袋里。最近失业了,心情很不好,就想报个假警说自己被抢劫了,找点刺激……”面对飞鹰队员提供的完整证据链,王某某羞愧地道歉。
目前,王某某因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