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滕艺娴)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出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前督促履行及和解工作规程》(试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降低民事生效裁判申请执行率、缩短平均办案时长,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和实际成效。
6月6日,乐东法院发出首份《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全面告知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督促当事人收到通知书后主动联系乐东法院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于6月7日撤回立案申请,将矛盾得以在执行立案前化解,既高效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