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崔小岸)6月13日,因身体有轻微接触,15名人员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某酒吧门口打架斗殴,被警方分别行政拘留15日。
6月13日凌晨,琼中公安局营根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琼中营根镇某酒吧门口有人打架斗殴。接警后,营根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处置。民警到场时,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已逃离,现场一片狼藉。经民警现场了解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多达10余人,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6月13日上午,营根派出所经过走访调查,15名涉案人员逐一浮出水面。经询问调查,两拨人在酒吧喝酒,因走路过程中身体发生轻微碰撞,便在酒吧门口大打出手。
当天下午,经琼中公安局批准,营根派出所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王某良、刘某锋等15人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当天22时许,15人被送往琼中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