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6月4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侦破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并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人文某候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据了解,4月4日22时19分许,文某侯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行驶在东方市四更镇某路段,与对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后,文某侯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经初步调查,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文某侯未佩戴安全头盔,其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这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东方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成立办案组,抽调精干警力走访四更镇辖区村庄。4月12日,民警根据勘查的线索和大量的实地走访找到文某侯的家,并在其车上找到受害者遗留的人体组织及血迹,经DNA比对吻合;经调查核实,肇事逃逸嫌疑人文某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虽然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具有因果关系,但是文某侯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依据相关规定,文某侯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其逃逸的违法行为,文某侯被东方警方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同时,东方公安交警依法处罚事故双方当事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