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连蒙 通讯员罗科凯)5月29日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第二次夜查行动,由属地街道办(乡镇)、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消防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深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网点,检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以及有无擅自改装等违法行为,督促销售网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据了解,部分小区、自建房和出租屋依然存在楼道或楼梯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检查人员通过介绍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和危害,讲清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向群众大力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知识及各项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引导群众文明停放电动自行车、注意充电安全。
此次夜查行动采取“边检查、边劝导、边宣传”的方式,在全力指导清除一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同时,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全省共检查社会单位和场所3222家,督促车主搬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3618辆,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5万份,拟对经劝导制止仍拒绝整改的单位、场所和个人罚款15.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