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许国海)5月14日下午,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与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共同化解一起群众长期信访的案件,群众诉求得以合理解决,心结得到有效疏导,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服务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蒋某系五指山市畅好农场职工,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在畅好农场工作,之后从事护士工作。蒋某至退休时发现自己的工龄材料缺失,造成自己在退休金标准、医保缴费年限等方面均与自己记忆中不符。为此,蒋某从2019年提起劳动仲裁,但一直未得到解决,后来到五指山法院提起诉讼。
五指山法院判决支持了蒋某补缴社保费用的要求,但由于蒋某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没有支持蒋某的其他诉求。
蒋某不服判决,向省一中院提起上诉,上诉被驳回后,又向省高院提起再审,也被驳回。之后,蒋某多次信访、举报五指山法院一审承办法官。
为了实质性化解蒋某心中的心结,考虑到该案已经穷尽法院审查的程序,并且多次尝试化解无果。五指山法院主动引入检察监督机制,邀请五指山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检察监督。
五指山检察院在审查了五指山法院一审卷宗材料,上级法院二审、再审材料后,向蒋某宣布了检察结果,即“五指山法院依照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判决准确适用了法律,判决结果正确,你反映的裁判错误问题不属实。”同时,五指山检察院也向蒋某解释了法院判决驳回的原因在于蒋某读书期间的社保断缴,蒋某需要找出自己读书期间仍然属于农场职工的证据,但蒋某未能向法院提供该必要证据,故依法作出上述合理判决。
根据蒋某的描述,五指山市法、检两院告知蒋某应当先行向社保单位查找该关键性证据材料,如社保单位拒绝提供的,法、检单位可以再发出建议书的方式处理,蒋某表示认可。
据了解,该次信访化解,五指山法院将被动引导群众申请检察监督,变为主动邀请检察监管监督化解,取得良好成效,成为人民法院探索举报信访实质性化解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