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通讯员苏彦人)4月29日,儋州市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通过“诉前鉴调+法官指导”工作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并收到符某某家属送来的致谢锦旗。
今年2月17日,符某某因醉酒、无证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无号牌摩托车并未确保安全行驶,导致与唐某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符某某不幸身亡。根据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符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唐某某则因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被认定为次要责任。4月9日,由于相关民事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符某某家属便将唐某某、保险公司诉至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
受理该案后,交通巡回法庭立即展开一系列诉前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李有福多次组织符某某家属、唐某某以及保险公司进行现场调解;交通巡回法庭法官陈伟耐心细致地为符某某家属和唐某某详细讲解赔偿标准和程序。
经过特邀调解员和法官的专业引导和多轮协商,各方逐渐消除分歧,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唐某某和保险公司将共同向符某某家属支付31.5万元的赔偿金,并由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限额内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