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4月8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因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被罚2万元。
据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2023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前往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二楼治疗室存放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台。
经调查,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从江西丰合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出厂日期:2018·4·17;使用期限:5年)1台,购进价格为4000元。上述产品到货以后,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对产品进行验收,无法提供验收记录。上述仪器于2023年4月17日失效。失效后,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使用上述仪器治疗收费共计4300元。
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使用失效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针对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男科妇科疾病治疗中心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43万元、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1台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