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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本报讯(记者黄君 杨希强 通讯员蔡莉 周凡)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隔离墙”,为女性受害者人身安全撑起法律“保护伞”。

  据了解,本次保护令的申请人为小美(化名),被申请人为大海(化名),两人系夫妻关系。小美诉称,她与大海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今年1月14日晚,大海因不愿为次女洗头,迁怒于小美,拎起金属拖把冲进房间殴打小美并致其头部、面部、胸部、腰部、臀部等多处损伤。小美随后向法院递交了医院病历、《疾病证明书》等相关证据。

  龙华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小美的陈述、医院疾病证明书、医院急诊电子病历及派出所受案回执等,可以认定小美遭受了家庭暴力。小美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龙华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禁止大海对小美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大海骚扰、跟踪、接触小美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大海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小美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大海进入小美所居住的房间。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该院及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确保双方充分知悉并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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